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近期,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苏组发〔2018〕7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要政治责任。各党委、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深学透、弄懂弄通、落细做实,并对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条例》,做到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
各党委、党工委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学校党委将切实加强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和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请于2019年3月1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袁洁,联系电话:65229428。
附件: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
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部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为此,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中央首次颁布实施《条例》,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完善,标志着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工作靠支部”,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中央颁布的《条例》,内涵十分丰富,要求明确具体,在党支部工作的原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科学、规范、严密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在认真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要带头学,做到熟悉《条例》。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要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好表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使各级领导干部熟知《条例》的具体规定、具体要求,做到学习《条例》上没有例外、执行《条例》上不搞特殊。组织部门和党务干部要深入学,做到精通《条例》。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任务的落实,当前集中一段时间,把《条例》作为政策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通过举办学习研究班、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研读《条例》,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弄懂弄通、落实做实。党务干部对《条例》要了然于心,熟练掌握党支部工作各个方面的操作办法和要求,成为行家里手。基层支部和普通党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反复学,做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条例》。各领域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冬训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条例》,将《条例》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及时传达到全省所有党员,做到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学习培训,帮助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广泛宣传《条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条例》在充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基础上,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根本指导。党支部工作,主体是党员,对象是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需要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条例》,阐释解读《条例》。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编印学习资料、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制作发布工作问答等,条分缕析、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地展示《条例》,在党内党外、线上线下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通过宣传,把党的支部工作政策交给群众,把衡量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尺度交给群众,把监督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方式交给群众,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党的工作,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党支部中得到更直接、更充分的体现。要注重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面上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让宣传《条例》的过程,成为群众对党和党的工作了解的过程、认同的过程,提高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
四、严格执行《条例》,切实维护权威性严肃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着力点在于严格。各级党委(党组)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严格组织设置。指导基层党委规范设置、调整或撤销党支部,理顺隶属关系,进一步织密、缕清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规范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设置,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严格活动规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每月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真正让党支部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严格制度落实。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议事决策机构和领导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常态化培训制度,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各领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要以《条例》为基本依据,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同时,抓好相关制度的梳理对照,凡不符合《条例》精神和要求的,尽快修改完善。严格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县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1—2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党支部调查研究。要加强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研究制定基层党委配备专兼职组织员的规定办法,为推动党支部建设提供保障。各级组织部门要对党支部建设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整顿一批软弱涣散党支部。以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为导向,推行党支部分类定级、星级管理,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五、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党支部建设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职责任务是否履行到位、组织生活是否规范经常、工作机制是否运行顺畅、队伍建设是否坚强有力、功能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投入保障是否落实到位、各领域支部是否均衡发展,等等。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各级党委(党组)要对照《条例》,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每年,省委组织部和各设区市委结合党建考核等相关工作,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省委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抓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标准,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聚焦聚力,务实抓实《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2019年3月底前,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的专项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6日

